與往常一樣,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駐交通警察大隊訴源治理工作站的干警羅盛良,早早的來到辦公室,突然發現墻上多了一面印有“保護百姓權益,構建和諧社會”錦旗。經過詢問交警隊的干警才得知,前一天下班后,胡某通過交警隊值班的民警,將這面錦旗掛在了羅盛良的辦公室墻上。
原來,本科就讀的胡某寒假期間駕駛二輪摩托車,撞倒行人潘某,造成潘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胡某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潘某不承擔該起事故的責任。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問題爭執不下,于是申請“道交一體化”調解機構進行調解,江華法院駐交警隊訴源治理工作站在收到申請后,立馬對這起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調解。
調解初期,雙方分歧較大,雙方當面調解數次都未成功。雙方家屬調解過程中情緒激動,沖突一觸即發,羅盛良同志針對此情況立馬轉變調解思路,從平衡雙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采取逐個化解的調解策略。最終在羅盛良的不懈努力下,胡某與潘某的家屬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潘某家屬當場出具諒解書給胡某。
鮮紅的錦旗不僅是人民群眾對法院調解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對法院工作的激勵和鞭策,江華法院將繼續心系群眾,高效妥善化解各類糾紛,依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司法力量。
一審:王江平
二審:黃詩楊
三審:萬曉波